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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 士大夫의 女性觀 : 家訓書를 中心으로

저자
朴志焄
서지
한국중국학회, 中國學報 46
발간일
2002
조회수
1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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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統的中國女性, 在男尊女卑觀念的主導下, 受過多種差別抑壓. 其中禁止女性嫁或者强壓守節等的例子是代表性的. 因此, 本稿分析一下, 宋代女性的實際上的社會地位和對女性要求的女性像的內容視如何. 爲了解宋代家族制度, 先通盤考慮當時的女性文化. 但是, 在宋代, 因爲非常罕見有關宋代女性觀念的女性自己的文獻記錄, 所以只能憑借男性的見解來接近. 士大夫還剩下有關女性的役割或者美德的文獻記錄, 尤其是司馬光的「家範」和袁采的「袁氏世範」等家訓書, 反影正經的女性像和女性役割的??好例子. 在家族許多人間關係裏, 女性來負擔和參與的役割是占有一半以上的. 其中母親妻子的身分也是最重要的. 對被排斥在外部社會生活的女性來說, 家庭或者家族生活是唯一的生活範圍和活動場所. 宋代女性在家庭和家族中的地位及其作用, 以及儒學禮敎是如通過家法的渠道來影響女性的道德觀和價値觀的, 家法爲我們提供了一個方面的史料依據. 在本稿, 一邊是個晉法黨的名臣, 一邊是自己簒書「家範」而表現出有關家內女性的役割以及位置的明確見解的司馬光爲中心, 糾察北宋代士大夫的女性觀. 進而, 通過包适治家的原則在內, 也包适婦女言行規範資料的袁采「袁氏世範」, 檢討南宋代女性觀的特徵. 以現實和規範以及理想所提示的問題, 也許有흔大乘離. 那마, 應該考慮爲什마提與現實不同的規範. 宋代儒學者, 邊在儒學原理上, 更如新的解釋, 邊强化男女差別的儒家經典內容. 隨着漢代儒學作爲正統觀念化, 更如强調君臣觀念和父子觀念, 而在實際生活時, 對女性較爲寬待. 經過魏晉南北朝和唐朝, 受到異民族習俗的影響, 女性亭有比較自由的生活. 在宋代, 利用儒家經典的敎義來更解釋女性, 而强調男女差別的一面. 這和强化儒家秩序的一面是互相關聯的. 在宋代女性的實際生活上, 因爲沒有禁止女性的離婚和改嫁, 所以包括皇室在容, 士大夫階層也容認女性的離婚和改嫁, 但在男女關係, 以儒敎的秩序爲束縛女性的手段. 所以反對女性改嫁的士大夫也容認自己的親族女性的改嫁. 首先, 司馬光, 在自古以來儒家傳統的女性的役割義務上, 更如差別性了. 尤其, 爲了加强家父長制度, 顯示出束縛女性的目的. 因爲經過唐代, 在社會上, 儒學規制社會的力量越來越弱化, 又受到異民族的影響, 女性的生活和意識比以前較爲自由, 所以他企圖了替換當時的情況. 因此, 他覺得女性的最大美德是對男性完全服從, 守節, 不嫉妬等的項目. 又他願意家務操持得好而幹活得好的女性, 卽他願意不是爲了自己的人生, 而是爲了丈夫和家族存在的女性. 他把自己提出的女性像, 以屬于家範一卽在家裏該遵守的規範一裏, 爲規定了女性的役割和位置. 在宋代最理想的女性像是擔任內助者役割的女性. 特別模範的女性看做了賢婦. 在這裏也看不到女性的自我實現或者有關主體的人格的認識. 反而, 要求對家內事的處理能力和分別力量. 他盡力主張女性在丈夫死後主動的生活下去. 這主張矛盾了與袁采自己??衍過的女性在丈夫生存時不能干與家外部事的傳統原則. 其次, 袁采在「世範」裏提出爲了好好維持家庭的現實性較强的指針, 同時露出他對女性的見解. 其中, 對女性沒有提示理想的女性像, 而提出他對女性在家裏應該作的實際役割的見解, 通過??我們可以們測當時女性的位置, 這有一定的價値. 如此同時, 他一再涉及管理婢妾的方法和對婢妾的持遇等事, ??反影了士族家庭裏與婢妾關係非常頻繁而導致許多問題. 綜合而言以前的硏究成果, 可以說宋代的女性比唐朝受到束縛, 而比明朝亭有自由. 這原因是, 由于强調男女區別而使女性服從的朱子學, 到南宋末期, 才成爲官學化. 到明代, 朱子學觀念確立爲統治理念, 給社會全般흔大的影響, 而一律禁止改嫁而迫使守節的現狀. 司馬光比以前更强調女性的差別性地位和役割的原因是, 司馬光生存的北宋中期, 社會上還沒有普遍儒學者認爲最理想的男女差別構造. 從而, 司馬光帶着政治上的保守傾向, 爲了實現儒學的價値體系, 作出了更爲順從的犧牲的女性像. 「家範」所指示的大部分是??衍說明在班昭撰寫的「女戒」裏會經所論議的. 再說, 在「家範」和「袁氏世範」裏, 對于理想的女性像和女性役割的規定, 事實上, 幷不超過傳統的範圍. 但反證了在「家範」再一次强調的對峙與當時現實以理想爲要求的一面. 袁采可以看到以容認寡婦的改嫁, 爲認定當時風俗的側面了. 尤其, 宋代理學者在女性觀念上, 和旣存儒敎觀念幾乎沒有特別獨特的部分. 但我們可以提起兩個問題, 其一是爲什마何必在這時期編纂這些家訓書? 其二是在這些書裏爲什??再一次强調對女性的以前的論議? 反過來看, 如果圓滿地遵守儒家的法規和道德的話, 不用再三强調. 這件事反證在當時社會盛行了與儒學的女性觀不同的慣習. 上面所指出, 這可以解??理學者對于與他們的當爲論對??的女性改嫁或再嫁的盛行, 行使女性的財産權等社會潮流, 表示深切的憂廬, 同時爲了把타符合爲儒敎的倫理而抑壓女性的意圖. 如果朱子學沒有官學化, 就像明淸時代那樣普遍對女性的極端的禁止再婚和强要守節的現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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